一、依據粉碎原料來選擇。
以粉碎谷物飼料為主的,可選擇頂部入料的錘內置式粉碎機;以粉碎糠麩谷麥類飼料為主的,可選擇爪式粉碎機;若是規定通用性好,如以粉碎谷物為主,兼具餅谷和秸稈,可選擇徑向入料錘內置式粉碎機;粉碎貝殼等礦物質飼料,可采用貝殼無篩式粉碎機;如作為預混和飼料的前解決,規定商品粉碎的粒度細細的又可依據需要開展調整的,應選用無篩式粉碎機等。
二、依據生產能力選擇。
一般秸稈粉碎機的說明書和銘牌上,都乘載其額定生產能力。但應留意幾點:一是所述額定生產能力是指某些情況下的產量,如谷物類飼料粉碎機,該情況是指粉碎原料為玉米,其含水量為存儲穩定性水份,篩片孔直徑為1.2mm。
因為它是常見的較小篩孔,生產能力小,因此選擇時應當考慮。二是選中秸稈粉碎機的生產能力應略大具體需要的生產能力,不然錘片損壞、風道漏風等造成秸稈粉碎機的生產能力下降,會影響飼料的持續生產供貨。
三、依據配套功率選擇秸稈粉碎機器說明書和銘牌上均乘載粉碎機配套電機的功率kW數。
它通常說明的并不是一個固定的數,只是有相應的范疇。有兩個緣故:一是粉碎原料種類不另外,所需功率有很大的差異,比如在同樣的工作標準下,粉碎高粱的功率就大。二是當改用不同篩孔時,粉碎機的負載有挺大的影響。